2019年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1 08:57:42在线客服:

  2019年08月21日讯: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为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宗教基础理论和广东民族、宗教的历史及现状等研究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民族、宗教问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广东民族、宗教的古籍、资料收集、整理、修复和编撰出版工作;开展广东民族、宗教的文物研究工作;开展国内外民族、宗教学术交流和合作;参与有关院校民族、宗教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指导、联系省民族研究学会、省宗教研究学会和广东瑶学研究会工作;承担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含就业择业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民族宗教委管理的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9月6日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2.网上报名系统会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19年9月10日在“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http://mzzjw.gd.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或提供材料失实、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而被取消录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港澳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或招聘岗位专业中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以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国内应届毕业生包括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2019年尚处于就业择业协议期限内且能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到的毕业生。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者,如已通过考试,取消录用资格。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资格复审

  (一)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19年9月12日前往广州市米市路58号中心大楼525房进行资格复审,并带齐有关应聘材料:(1)打印的报名表及登记表;(2)个人简历;(3)身份证;(4)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5)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6)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7)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请提交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购买养老保险明细等证明材料;(8)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9)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就业择业期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相关协议书;(10)符合加分政策的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1)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请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将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审核小组核对确认。复印件1式1份,按顺序左侧装订(请在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岗位,应聘者姓名)。

  (三)资格复审结果将于2019年9月13日在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公布。9月13日起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面试。

  (二)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

  留意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

  (三)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评委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分办法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考生报考时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社保凭证、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从大学本科起所有学段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1321270

  监督投诉电话:020-83377904

  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2019年8月1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