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州闽侯县选聘第二批“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0 14:53:24在线客服:

  2019年08月20日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根据福州市委“五个一千”人才行动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县乡临聘人员公开选聘第二批“一懂两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专职村务工作者136名。现将选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身体有重大疾病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没有强烈意愿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选聘岗位

  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附件《2019年度闽侯县公开选聘第二批“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四、选聘对象

  专职村务工作者选聘对象:(1)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2)具有闽侯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45周岁以下(即在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在部队期间受过立功嘉奖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3)县乡临聘人员,45周岁以下(即在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且在闽侯县直部门或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1年(时间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选聘信息发布

  选聘信息在闽侯县政府网、中国海峡人才网、海峡人才报、海峡人才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首邑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发布。

  (二)选聘报名

  1.本次选聘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在2019年8月20日8:30--8月26日18:00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ksbm.hxrc.com)考试报考系统,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相关证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海峡网络公司,联系电话:0591-87517002/0591-87628350(不接受关于劳动关系、薪资福利等非考务事项咨询)

  2.报名期间(上午8:30~11:00,下午15:30~17:00,周末除外),海峡人才网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且进入笔试的应聘者,于2019年9月2-3日(8:30-17:30)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

  六、组织考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考试

  1.根据报名初审通过者进入笔试,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含1:3)。洋里乡、大湖乡、廷坪乡、小箬乡(山区乡镇)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比例缩减选聘岗位人数(如岗位选聘5人,实际报名人数10人,则按照报考比例缩减选聘人数为3人,以此类推)。笔试成绩合格线根据最终入围面试比例来划定,合格分数线详见面试公告。

  2.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二)资格审查

  闽侯县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笔试成绩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人选确认为面试对象。

  (三)面试考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拟选聘人数1:2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不符的,可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3.拟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等信息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闽侯县政府网等网站上发布。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七、综合成绩公布

  (一)笔试、面试权重分别占50%,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如综合成绩排名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排名参考标准;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

  (二)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闽侯县政府网查询。

  八、体检

  (一)组织体检:根据各乡镇(街道)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体检入围名单。在组织考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缺席等原因造成选聘名额空缺的,优先从本乡镇(街道)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名递补人选。若本乡镇(街道)无递补人选,空额岗位从其他乡镇(街道)愿意服从调剂的报考对象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选择到尚有名额空缺的乡镇(街道)岗位。

  (二)体检时间地点:本市范围内安排三家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在组织体检的当天早上7:00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分三组配备三部大巴,现场随机抽签,由专人带队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不另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人选从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海峡人才网和闽侯县政府网、闽侯县政务公开栏、首邑先锋公众号等相关载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公示期间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由所报考的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安排任职岗位。

  十、聘用方式和服务期限

  专职村务工作者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闽侯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再由闽侯县利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

  服务期限为3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

  十一、报酬待遇

  (一)经济待遇

  专职村务工作者参照《中共闽侯县委办公室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临时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侯委办〔2017〕117号)专业技术岗位临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增加一定的驻村补贴,大专毕业生3400元/月,本科毕业生3600元/月,硕士试用期4000元/月、转正后4600元/月,博士试用期5000元/月、转正后60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终按考核等次给予1-3个月不等的综合性奖励。

  (二)政治待遇

  1.三年服务期满后,对表现良好并且愿意继续选聘的,经组织考察审批,实行三年续聘,工资待遇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作为村“两委”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结合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适时调整进入村干部队伍,党员可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党建工作指导员等,非党员可担任村主任助理或顾问;优先推选为闽侯县“两代表、一委员”或县“优秀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关心关爱的对象。

  (三)生活待遇由所在乡镇(街道)统筹考虑。

  十二、考核管理

  专职村务工作者实行坐班制,实行专职专用。聘用期间必须驻村工作,具体负责做好所在村的各项党务村务工作。原则上不予借调、兼职从事其他行业和工作。

  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对村务工作者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村务工作者考核,坚持考勤与考绩、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村民测评与村干部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并纳入重点关心关爱的人才队伍;聘用期内年度考核有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或两次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经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

  十三、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委监委监督下,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工作,执行回避制度;选聘工作各个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纪律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侯县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078026(闽侯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教育科)。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闽侯县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019年闽侯县公开选聘第二批“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闽侯县公开选聘“一懂两爱”村务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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