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深圳福田区事业单位面向2018、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4 17:06:45在线客服:

  2019年08月14日讯:为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工作部署,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形成更强智力支撑,加快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福田区决定面向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1.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国内外知名院校2018年、2019年(毕业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招聘职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面向2018、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1)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2018年、2019年国内外知名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学历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无不及格科目者,均可报考。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2年内可以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在职学历等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3年8月15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8年8月15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考时间及方法

  1.报考时间:2019年8月14日9:00起至9月15日16:00截止,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zbzk@szft.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福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岗位编号+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材料包括: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成绩单、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竞赛和奖学金证书、发表的论文、学生会干部证明材料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有下列情形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岗位要求英语、执(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②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④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须提供相关证明。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岗位确认后,不能再调整报考岗位,重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组织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考生报名材料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匹配筛选,按照拟聘岗位1:8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名单于2019年9月18日18:00前在福田在线——招考专栏公布(网址: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报名人数不足拟聘岗位名额5倍时,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拟聘岗位或削减拟聘人数。

  2.现场资格审查。

  (1)岗位编号FTZK201908E001—FTZK201908E017

  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

  地点:福田会堂四楼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会堂四楼)。

  考生须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8:30之前到达上述资格审查现场并按要求完成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岗位编号FTZK201908F001—FTZK201908F014

  时间:2019年9月20日下午2:00。

  地点:福田会堂四楼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会堂四楼)。

  考生须于2019年9月20日下午1:30之前到达上述资格审查现场并按要求完成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与报名要求一致。另外,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不予通过。

  (二)具体安排

  招聘单位和组织部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职位要求条件和综合素质考察等,通过查阅资料、面谈等办法,根据考生学历、学位、专业水平、学习成绩以及在校表现、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表现进行预评分。依照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9月20日20:00前在福田在线——招考专栏公布(网址: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五、面试

  时间:2019年9月21日上午。

  地点:深圳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9月22日上午9:00前在福田在线——招考专栏公布(网址: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六、笔试

  时间:2019年9月22日下午。

  地点:深圳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考生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9月25日16:00前在福田在线——招考专栏公布(网址: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为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入围对象;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预评分情况确定为体检入围对象。体检入围对象名单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福田在线——招考专栏公布(网址: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入围对象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申请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一般由用人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福田在线——招考专栏公布。(网址: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八、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申请依次递补。

  九、管理方式和有关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结束劳动关系,考核合格者可有下列选择:

  1.对符合岗位需求、表现优秀、达到组织考核要求、本人愿意者,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区属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

  2.对表现优秀但本人不愿意办理区属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者,可以在本单位内或推荐到我区其他单位以特聘岗位形式聘用或推荐到相关国有企业工作。

  (二)有关待遇

  1.第一年劳动合同期间,参照《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特聘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薪酬标准(年薪税前约25-30万元),并购买社保、公积金。

  2.第一年劳动合同期间,可配租我区人才公寓;正式入职后,可按规定申请公租房;符合福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的,认定成功后享受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否则取消资格。

  (三)接受往届博士投递简历,但不参与此次招聘。往届博士与此次未被聘用的人员,都将纳入我区人才信息库,后续我区如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可推荐就业。

  (四)福田区委组织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咨询电话: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0755-82918333-1715;

  (八)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面向2018、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面向2018、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

  5.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特聘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节选)

  6.深圳市福田区事业单位面向2018、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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