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2 10:10:29在线客服:

  2019年08月12日讯: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于1988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等院校口腔医学教学医院、国家卫健委委属医院、广东省-国家卫健委共建共管医院。遵循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口腔医学研究所三位一体的办院模式,医院临床技术实力、学科建设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稳步提升,连续获评为中国健康年度总评榜“全国最受欢迎口腔医院”,实力居中国医院声誉排行榜(复旦版)全国百强、专科第六。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团队意识强,服务意识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相应岗位的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5.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应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证书,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无差错事故,现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管理岗位应聘者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6.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

  7.不接受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未达到合格,或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4)曾发生过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或服务缺陷的,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受过处理的;

  (5)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政策不符的。

  三、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1.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行职务聘任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提交材料

  通知详见我院官网http://www.zdkqyy.com/人才招聘栏,报名者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至我院人事科,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所有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证明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注册证。

  (4)第一作者发表的论著。

  (5)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的科研基金。

  (6)其它业绩、获奖证明材料。

  除材料(1)外,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2.受理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3日。

  3.资格审查。医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医院在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邮件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接到通知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逾期未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医院统一组织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考试范围: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应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者参加临床技能考试,应聘管理岗位者参加笔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考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

  (2)确定面试名单:根据岗位数和笔试或临床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符合条件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3)面试:医院组成面试小组,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

  (4)总成绩=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医院根据总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确定上报人选。

  6.报中山大学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及中山大学审批。

  7.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8.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9.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等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或调剂为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20-83802803

  地址:广州市陵园西路56号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八楼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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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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