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港市覃塘区中小学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7 16:16:47在线客服:

  2019年08月07日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7号)、《2019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44名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9年贵港市覃塘区补充招聘岗位岗位计划表)。为确保补充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补充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五)免笔试招聘岗位:

  本次补充招聘有3个免笔试岗位,代码分别为4508040114、4508040138、4508040148。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不受笔试成绩和报名人数限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直接入围面试。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贵港市覃塘区补充招聘岗位岗位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被开除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代课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9年3月25日已达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人员。

  9.基层公务员服务期内和事业单位聘用试用期未满人员。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4日,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

  二、补充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参加了2019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充招聘。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9日17:30。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8:00。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必须统一在2019年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到覃塘区教育局人事股(凡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辞职的,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3.招聘人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又确因工作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区教育局汇总,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

  (三)本次补充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考试费用。

  四、笔试

  本次补充招聘不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用2019年5月11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本次补充招聘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但2019年5月11日笔试只要有一个科目缺考的,定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五、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报考教师补充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属于免笔试岗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全部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查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2019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资格复查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属国外、境外学历的,除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在资格复查时发现与个人报名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通知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区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招聘单位以外考官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五)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的高分者进入考核;若再次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进入考核)。

  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考核: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毕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5高校→211高校→普通院校)→在职本科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职大专毕业生。学历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要素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教育局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二)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教育局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由区教育局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布。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1次,由区教育局组织申请复查人员到符合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因考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一)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三)中小学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在聘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中小学公开招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下达聘用通知前,拟聘人员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以递补;下达聘用通知后,拟聘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或加分材料核验地点及报考咨询电话:

  覃塘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覃塘区覃塘镇华西路1号)0775—4721978

  发布信息网址: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gqt.gov.cn)首页下方的“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教育领域”。

  十一、监督电话:贵港市覃塘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75—472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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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贵港市覃塘区补充招聘岗位岗位计划表.xls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