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6 10:37:29在线客服:

  2019年08月0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号)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14]10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3名事业编制消防审查、消防质监紧缺专业人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nd.gov.cn)、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8月14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具备《2019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4)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8月16日前,在相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前,以此类推。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和现场报名。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om:8012/wsbmStudent)。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19年8月14日9:00-8月16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应聘资料,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不具备报考资格、上传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⑴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

  ⑵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⑶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⑷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合法的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证明。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8月14日9:00-8月17日16:00。

  5、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8月14日-8月18日的9:00-16:00。

  6、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8月14日-8月19日的9:00-16:00。

  7、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8、本次招聘考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事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8月20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资格复审与考试

  1、本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采用专业面试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匹配能力等。

  2、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⑴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⑵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须于2019年8月16日前取得。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⑶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om:8012/wsbmStudent)中打印《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5、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6、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7、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与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事部门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51795。

  八、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事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68781900(G01),68750587(G0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805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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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2019年专业参考目录.doc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事管理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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