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武隆区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1 15:45:42在线客服:

  2019年08月01日讯: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订单培养计划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17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小学全科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2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考核招聘2019年毕业的定向武隆的小学全科教师。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主要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我市为武隆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19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14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我市为武隆区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19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

  2.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它条件详见《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14:30-17:30到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50号)二楼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2.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缴纳面试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五、招聘方式

  (一)专业能力测试(面试)

  1.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地点:2019年8月13日9:00,重庆市武隆区实验小学综合楼(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19号)。

  2.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共同组织。采取讲课和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学科及层次的8分钟左右讲课内容,可另加才艺展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在校综合考核

  根据毕业院校提供的考生在校期间量化考核成绩确定考生个人在校综合考核成绩。

  (三)顶岗实习考核

  根据武隆区相关学校提供的考生在2018年秋期的顶岗实习考核成绩等次确定考生个人顶岗实习考核成绩。

  (四)成绩计算

  1.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50%+在校综合考核成绩×40%+顶岗实习成绩×10%。

  2.总成绩确定当日通知报考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定岗位(当个人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等级及分数、英语等级、最高学历各科考试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顺序优先确定)。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及地点于8月14日前电话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武隆区教育委员会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行文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在招聘公告未作另行规定的情形下,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是指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在第一次聘用单位(含所辖学校)工作至少满4年后,方可在本区乡镇学校间流动;在武隆区教育系统工作至少满6年,方可申请外调和参加其他单位考调。未达到服务年限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武隆区人力社保局、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咨询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3-77825998、023-77722036;

  区教委:023-77720801、023-777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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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武隆区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doc

  2.2019年武隆区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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