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州淳安县公证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17:36:24在线客服:

  2019年07月29日讯:因公证业务发展需要,经县司法局同意,本公证处决定招聘两名公证员助理,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职位要求(公证员助理,合同制)

  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就读专业为法学;

  3、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具有一定沟通能力;

  4、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因工作特点的要求,应聘者在综合条件相近的前提下,男生优先。

  二、工作内容

  1、主要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保全证据公证;

  2、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发展方向:依法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后独立办理公证事务。

  四、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后正式录用,本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报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3、工作日中午提供工作餐,食宿自理。

  五、招聘考试(考试时间另定)

  1、笔试

  笔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科目分为与公证有关的法律知识,30分;以民商法为重点的法律基础知识,7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3、总成绩:面试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相关说明

  1、应聘者可直接来公证处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寸免冠照片二张、毕业证、学位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并提交),填写报名表一张;也可将应聘简历发送至5488299@qq.com邮箱,同时将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未取得证书请提交成绩通知单)等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应聘者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材料恕不退还。应聘者需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公证处收到应聘资料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者;

  3、本次招聘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起,截止日期另定;

  4、公证处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83号供销大厦10楼(名湖大酒店旁)。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4820830、64827776;

  5、另:本处欢迎全日制法律本科应届生来我处实习。

  2019年7月2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