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汕头南澳县纪委监委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6 09:08:09在线客服:

  2019年07月2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南澳县纪委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纪检监察辅助人员,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岗位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熟悉计算机应用软件操作;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大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文秘类、计算机类专业(专业认定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2日后出生)。

  二、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

  按汕机编办发〔2019〕6号的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南澳县纪委监委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三年,期满后,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续聘。

  新聘人员薪酬标准为每人每年4.5万元,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先下载预填《南澳县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于报名时间带到报名地点交表,并接受初审。

  3、报名地点:南澳县政府大院内纪委办公楼二楼县纪委办公室

  4、报名所需资料:本次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理,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场: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以上证件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5、报名者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参考公职人员入职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两名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于南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机试,总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50分、机试占5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机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字录入速度。

  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将于南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时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政审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及政审合格的考生,在南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南澳县纪委监委委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办理聘用手续的,可以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递补体检、政审人员。

  五、考务联系部门

  南澳县纪委监委办公室电话:0754-8680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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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澳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南澳县纪委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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