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5 09:01:02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在线客服:企业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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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7月25日讯:因工作需要,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统一安排下,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司法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计划招录司法雇员13名(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桐庐县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社会人员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招录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不宜报考该检察院,检察机关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所在检察院;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31日—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地址:桐庐县迎春三弄51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杭州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桐庐县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杭州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评定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为8月14日上午。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8月12日—13日,地点在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考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两个工作日内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为8月24日,面试由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安排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综合成绩将在杭州检察网、杭州检察微信公众号、桐庐检察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桐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根据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杭州检察网、杭州检察微信公众号、桐庐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户籍以2019年7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报市检察院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低于1: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桐庐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及杭州检察、桐庐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留意:

  1.杭州检察网(http://www.hzjcy.gov.cn)

  2.杭州人才网(http://www.hzrc.com)

  3.桐庐检察网(http://rmjcy.tonglu.gov.cn)

  (七)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中共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1-88810867;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部,举报电话:0571-88810871。

  附件1.桐庐县面向社会招录司法雇员岗位表

  附件2.杭州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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