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饶市上饶县枫岭头镇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3 09:37:16在线客服:

  2019年07月23日讯:根据中共上饶县委组织部、上饶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饶县机关事业单位、镇(乡、街道)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饶县组字[2019]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经7月15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财务岗2名、文秘岗1名,综合岗5名(其中公车驾驶员2名),共计8名。相关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1、财务会计

  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证》或相关从业经历;35周岁以下,本县户箱,本镇优先,同等条件原自聘人员优先。

  2、办公室文秘

  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女性优先本县户籍,本镇优先,同等条件原自聘人员优先。

  3、综合岗

  一般综合岗:对原镇自聘干部年龄放宽至男58周岁、女50周岁以下;新聘用人员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乡镇、村工作经验:本县户籍,本镇优先,同等条件原自聘人员优先。

  公车驾驶员:有10年以上驾龄、有相关从业经历、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本县户籍,本镇优先,同等条件原自聘人员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能够深入基层,服务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上饶县籍人士,拥有本镇户籍优先。

  5、特殊岗位需具备相关执业职称或相关从业经历;

  6、有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

  7、工作积极性好,群众工作能力较强;

  8、无不良反映、无群众投诉、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9、身体健康,能承担较重工作任务。

  三、工资待遇

  1、财务会计: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貼+绩效工资。基础工资850元/月、工领工资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增加5元/月计算,津补贴1850元/月。原自聘人员的工作年限从到镇政府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绩效工资按工作年限1-10年(含10年)为200元/月,10-20(含20年)年为300元/月,20年以上为4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本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

  2、文秘岗: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貼+绩效工资。基础工资850元/月、工领工资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增加5元/月计算,津补贴1550元/月。原自聘人员的工作年限从到镇政府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绩效工资按工作年限1-10年(含10年)为200元/月,10-20年(含20年)为300元/月,20年以上为4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本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

  3、综合岗:(1)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貼+绩效工资。基础工资850元/月、工领工资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增加5元/月计算,津补贴1550元/月。原自聘人员的工作年限从到镇政府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绩效工资按工作年限1-10年(含10年)为200元/月,10-20年(含20年)为300元/月,20年以上为4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本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2)公车驾驶员: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貼+绩效工资。基础工资1550元/月、工领工资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增加5元/月计算,津补贴1850元/月。原自聘人员的工作年限从到镇政府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绩效工资按工作年限1-10年(含10年)为200元/月,10-20年(含20年)为300元/月,20年以上为4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本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

  4、编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所需缴纳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承担。-

  四、方法程序

  1、应聘报名:7月20-22日,应聘人员到枫岭头镇党政办领填写《枫岭头镇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截止7月22日晚20:00;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复印件、2张清晰的一寸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7月23-24日,由镇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要求及其他条件。

  4、组织考察:7月24-27日,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由镇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1)原自聘干部实行百分制综合考察,即总分100分,其中:原工作综合情况占60分(上年度考核情况占18分、民主测评12分、遵守工作纪律占比12分、镇领导班子票决18分),面试40分。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同时入围。

  (2)其他报名人员实行百分制综合考察,即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60分,面试占40分。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同时入围。

  (3)加分项:①担任过本镇内村支部书记的每年加1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②2016-2018年度工作中获得先进个人适当加分,获得镇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县级表彰每次加1分,市级表彰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5分;③2016-2018年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加2分,具体加分由个人提出申请,由镇党委集体审核决定。以上三项总加分不得超过10分。

  5、公示公告:7月29-8月2日,根据每个职位聘用人数,结合考察情况,取综合得分最高(如财务岗取前2名、文秘岗取第1名、综合岗取前5名)进行公示公告,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6、聘用决定。8月3日-10日,经公示公告无不良反映的,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聘用,签订相关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原则上一年,需要续聘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由镇党委研究决定是否续聘,相关聘用手续报县人事部门审批后予以正式聘用。

  7、镇聘用干部的程序和聘用干部的管理必须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为遵循。

  本公告由枫岭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3-8491568,13870389635。

  枫岭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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