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科右中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7 15:50:48在线客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7月1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科右中旗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80人,根据专业和工作需要确定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认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8.科右中旗生源(参加高考时为科右中旗户籍);或者报名开始日,父母(公婆、岳父母)一方或配偶是科右中旗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式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或者报名开始日,为驻科右中旗军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科右中旗民政部门批准并登记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配偶(以下简称军属、烈属)。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科右中旗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科右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7月30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周六周日除外)。

  3.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两份,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人事档案、学籍材料等可以在录用前提供,学历认证书可以不提供);军属、烈属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8张等资料;报名时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认证的不得报名。

  4.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和评估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信用惩戒等处理。

  5.引进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评估通知单》。

  6.引进人才工作组研究决定的有关事宜,在科右中旗人民政府网站、科右中旗官方微讯、科右中旗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平台上公布。

  四、评估程序及实施

  1.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评估方案,组建“引进人才评估组”,评估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

  2.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评估没有比例限制。

  3.评估成绩为所有评委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引进人才计划内末位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当场组织总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再次评估后,确定名次。评估结果在科右中旗人民政府网站、科右中旗官方微讯、科右中旗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平台公示评估分数5个工作日。

  4.评估分数公示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

  5.评估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评估的应聘人员名单,通过科右中旗人民政府网站、科右中旗官方微讯、科右中旗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平台另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岗位是否递补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由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的拟引进人才相关信息,在科右中旗人民政府网站、科右中旗官方微讯、科右中旗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与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事业编制列编注册手续,服务期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聘用手续。

  3.所有拟引进人才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评估成绩依次递补。

  4.引进人才试用期未满不得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以及脱产学习,试用期过后可报考。服务期5年内可在本旗内调动工作岗位,但不能调出旗外。

  九、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引进人才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2.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科右中旗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482-4128035;

  监督举报电话:0482-4122380。

  科右中旗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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