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港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创建文明城市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6 15:33:59在线客服:

  2019年07月1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文秘岗位:1人。

  (二)台账资料、监督考核、创建活动等岗位:4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甘于奉献,对志愿服务精神有较深的理解,热爱志愿服务事业。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技巧,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策划能力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报考文秘岗位的,文秘类、中文类专业优先考虑,台账资料、监督考核、创建活动等岗位不限专业。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7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gbk8808@126.com):

  ①《贵港市创城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到贵港人事人才网下载。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7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市委宣传部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中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

  (三)组织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增加现场撰写材料环节。通过资格初审、复审的报名者,可参加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面试比例。面试初定在7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组织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人员进入体检阶段。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聘用,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设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工作人员采取一年一签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续根据双方意愿续签。

  试用期工资待遇:2200元/月,无“五险”缴费;试用期满签定合同后工资待遇:2500元/月,含“五险”缴费。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调资格。

  未尽事宜,由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5楼553室.

  咨询电话:0775-456522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775-456736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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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贵港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