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衡阳市衡山县乡村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3 11:00:49在线客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7月13日讯:为落实《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重点解决我县乡村学校师资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基础教育成果,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乡村小学教师。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乡村小学教师,全部分配到完全小学、联校、村小及教学点(具体招聘学校、岗位数量、专业要求、年龄以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衡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1、《衡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边远小学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2),共100名,所有岗位均为初级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报考贯塘中心学校枫林小学、新桥中心学校福金小学、江东中心学校江东小学、东湖中心学校南溪小学和严渡小学教师岗位(以下简称边远小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试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一致或相近(即政治、历史、地理可报考语文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可报考数学学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本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含2019年拟录用的);

  6.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有吸毒史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y12333.gov.cn)、衡山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shan.gov.cn)、衡山县教育信息网(www.hnhs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22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摄像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7月30日

  4.联系电话:0734—5822229。

  5.报名要求:

  ①需带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6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背面写好姓名)。

  ②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要到“衡山县党政门户网”上下载《衡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考察前资格复审和聘用前资格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为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五)笔试

  笔试前两个工作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衡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笔试内容:各学科专业知识,难易程度相当于初中毕业水平,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方式:2019年8月4日上午9:00-11:00,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笔试地点、考室及座位号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衡山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shan.gov.cn)进行查询。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需查分的考生可到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查分范围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六)体检和考察

  1.分边远小学与乡村小学两条线,根据各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阶段若出现不合格者,则从相应学科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为1次。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其政治思想、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笔试、体检和考察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sh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内拟招聘人员中凡被举报有违反招聘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择校

  分边远小学与乡村小学两条线,按照各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依次选择学校。

  择校后拟录人员的个人档案由县教育局保管,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者,其档案一年后方可发放。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签订6年定点聘用合同,列全额事业编制,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领导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山办通[2017]68号文件执行,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不再行文。笔试、体检和考察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招聘教师的操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

  (一)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山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shan.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均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考生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弃权。监督电话:0734-5822231(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581296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三)本招聘方案由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19年衡山县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doc

  2:2019年衡山县公开招聘边远小学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doc

  3:2019年衡山县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