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州罗源县补充招聘乡镇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1 08:00:12在线客服:

  2019年07月11日讯:根据福州市人社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号)和福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平台能力建设的通知》(榕人社就〔2018〕99号)文件规定,经第一轮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后,我县乡镇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仍有部分岗位空缺。为保障我县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现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4名乡镇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现将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拟公开补充招聘乡镇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4名。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罗源县户籍;2.持有效的《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3.具备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制作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4.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随军家属。

  三、岗位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1.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2942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等社会保险。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的报酬标准相同。

  3.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满不予续聘。

  4.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县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派遣相关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人事关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人民政府指导。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罗源县司前街20号),联系电话26831403,联系人叶女士。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1.采取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聘用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对经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录用为乡镇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公益性岗位)。

  4.岗位选择按招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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