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市武昌区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8 16:38:09在线客服:

  2019年06月28日讯:为进一步深化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区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依据《武汉市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暂行办法》,武昌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11条街道拟招聘82名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且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六类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武昌区城市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对象);

  ⑥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履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从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等资料到拟报考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报名。不得一人重复报考两个及以上街道,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街道对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及时确认,填写《应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表》,并留存复印资料;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当面告知情况。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对各街道提交的初审合格资料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7月9日。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街道,街道于2019年7月10日告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如有异议的,可于2019年7月11日9:00-17:00向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8936769、88936727联系人:陈雯、黄昭)。

  3、报名确认。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各街道负责通知报名人员。

  4、准考证领取。

  2019年7月12日8:30-17:30到报名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在“武昌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面试

  按照本街道实际招聘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街道)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主动放弃。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计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后分别按报考街道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排名靠前。

  八、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由各街道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考察、体检。

  九、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武昌就业”微信公众号、各街道公示栏中公示7天。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各街道组织本街道聘用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武昌区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工资待遇

  社区公共服务干事薪酬由武昌区民政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发放,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十二、其他事项

  1、办理《就业创业证》: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到户籍所在的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理。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区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依据《武汉市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暂行办法》,武昌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11条街道拟招聘82名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昌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且未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下列六类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武昌区城市精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对象);

  ⑥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履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从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等资料到拟报考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报名。不得一人重复报考两个及以上街道,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

  街道对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及时确认,填写《应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表》,并留存复印资料;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当面告知情况。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对各街道提交的初审合格资料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7月9日。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街道,街道于2019年7月10日告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如有异议的,可于2019年7月11日9:00-17:00向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8936769、88936727联系人:陈雯、黄昭)。

  3、报名确认。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各街道负责通知报名人员。

  4、准考证领取。

  2019年7月12日8:30-17:30到报名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在“武昌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面试

  按照本街道实际招聘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街道)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主动放弃。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计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后分别按报考街道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排名靠前。

  八、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由各街道组织考生体检并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考察、体检。

  九、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武昌就业”微信公众号、各街道公示栏中公示7天。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各街道组织本街道聘用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武昌区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工资待遇

  社区公共服务干事薪酬由武昌区民政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统一发放,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十二、其他事项

  1、办理《就业创业证》:携带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到户籍所在的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理。

  2、关于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按实际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的解释:报名人数未达到拟招聘计划的2倍及以上时,按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50%的比例确定实际招聘人数。例如拟招聘人数为8人,实际报名人数为13人,则实际招聘人数为6人。

  未尽事宜由武昌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7)88936769 、

 

  (027)88936727

各街道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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