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永州市零陵区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护士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1 14:56:04在线客服:

  2019年06月21日讯:为进一步满足医院临床护理工作需要,根据零卫计发【2018】89号文件的要求,经零陵区卫健局同意,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护士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招聘岗位:护理岗位

  2、招聘人数:20名(编外)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资格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含助产)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当年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不予聘用);往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

  (四)年龄要求:

  (1)应届毕业生:应届大专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3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往届毕业生:往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9:00至6月28日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格(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往届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认证备案表(学信网)、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执业证、资格证、人事部门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应届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医院人事科组织相关科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不能在资格审查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者,其《报名登记表》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由医院人事科存查,通知笔试。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的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笔试、面试前1天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1.笔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对象确定: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笔试。

  (2)笔试内容:三基理论知识。笔试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栏、院内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面试:总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出现未位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

  (2)面试内容:应聘人员先简单自我介绍后,评委按专业提出相关问题。根据专业的测评要素进行评分。

  (3)面试评委及评分方式:面试设评委小组,评委7名。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3、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体检人选中有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组织方式: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及医务人员职业健康及岗位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如有举报将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核均合格但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而造成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医院人事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在医院内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七、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46-6237092

  监督电话:1330746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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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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