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临沂市技师学院招聘高技能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8 09:08:53在线客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6月1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学院发展需要,经研究确定,2019年临沂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应是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6月26日9:00—6月28日24: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临沂市技师学院2019年高技能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学院招聘报名指定邮箱。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电邮个人资料后,电话联系学院确认报名成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其他报名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

  2、应聘人员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扫描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4、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如:国家级技术能手或省级首席技师或其他表彰荣誉称号等)。

  学院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18号市技师学院北校区

  报名地点:临沂市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办公楼408室)

  联系电话:0539-6177036

  报名邮箱:gjn2018@163.com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考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资格审查

  进入考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考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临沂市技师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市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授课能力等,试讲时间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70%、试讲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试讲成绩以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市技师学院组成考察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学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

  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上报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高技能人才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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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临沂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设置表.doc

  2019年临沂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docx

  2019年临沂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诚信承诺书.docx

  临沂市技师学院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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