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宁市邕宁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9-06-13 10:37:28在线客服:

  2019年06月13日讯: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邕宁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邕宁区卫生健康局应当及时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乡镇卫生院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口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管理,人事档案按照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八、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待遇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共同承担,按8万元/人.年给予补助,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性支出。

  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承担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各设岗单位要依法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职业发展。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聘期结束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城区卫生健康、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部门核准,由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按用编人员管理。对于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本人志愿到城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城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考核,城区卫生健康、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在城区级公立医疗机构空余编制内,由城区级公立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并将其纳入编制内岗位管理。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4791576;

  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健康局0771-3488126;

  监督电话:0771-4722507

  电子邮箱:ynqwsdw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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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南宁市邕宁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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