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医疗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1 17:39:44在线客服:

  2019年06月11日讯:根据《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管理办法》和2019年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安康市卫健委批准,安康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拟公开招聘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

  护理:15名

  助产:1名

  功能科(医学影像技术):1名

  药房(临床药学):1名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护理、助产岗位年龄24周岁以下(1995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功能科(医为影像技术)、药房(临床药师)年龄26周岁以下(199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及专业条件

  1.护理: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且在临床护理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26岁。

  2.助产: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助产专业,具有护士资格证,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且在助产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28岁。

  3.医学影像技术: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4.临床药学: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6月10日至16日)

  分别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akfy.com.cn)、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ankangfuyou)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至18日

  2.报名地点: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4楼),联系电话:0915-2111180。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登录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入通知公告模块,下载并打印《安康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医院资格审核小组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统一进行审核,原件现场查看后退回,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5.招聘专业按照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本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考生在6月21日登录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查看考试地点和考场信息。

  3.笔试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6月24日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8:30分至下午17:00

  2.面试地点:安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总成绩公布:6月27日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五)体检

  1.具体时间、地点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费本人自己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2.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职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安康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通知录用人员7月5日到岗。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科室考核合格,医院将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七)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相关待遇

  按照《安康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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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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