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安市精神病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0 10:27:00在线客服:

  2019年06月10日讯:我院是广安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立医疗机构,系广安市及周边地区集医、教、研、防于一体,以精神病及相关疾病诊断治疗与康复为主的国家二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履行广安市精神卫生与精神病质控中心、市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职责,承担全市公共精神卫生任务,是广安市(区、县)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诚招编外聘用护理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生。

  3、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

  5、综合医院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河堰路170号)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考核:综合考核的方式(学历、职称、工作经验、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言谈举止、沟通能力等)。

  5、体检: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出现的择优递补。

  6、录用:从体检合格者中等额确定录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方可与本院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待遇

  按事业单位相关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待遇,按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绩效工资,工资待遇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障缴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15182670375、办公室0826-2349401

  广安市精神病院

  2019年6月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