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黄埔区九佛街道办事处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4 16:00:55在线客服:

  2019年05月24日讯:为进一步优化九佛街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我街目前人员结构状况和工作需要,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名额

  编外聘用人员25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无违法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岗位要求

  (一)综合文秘人员8名:

  岗位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中文类等相关专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书与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党建指导员2名:

  岗位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文类等专业,中共党员,有两年以上党龄;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聘用期间享受党建指导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名:

  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财经类相关专业,有农村会计工作经验优先,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综合工作人员14名:

  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持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本次招聘相关通知请密切留意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6月7日(10个工作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邮箱:729813255@qq.com,报名地址:九佛街道办事处组织办(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凤凰五路40号凤美小区13栋403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按要求填写《九佛街道办事处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含照片,在公告页面下载),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并交到九佛街道办事处组织办。

  (2)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工作证明、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等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小一寸证件照片2张,报考党建指导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证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报名者填写的有关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将通过街道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报名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如比例不足,将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等。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布。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根据各职位招聘数,按不小于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计分,所有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得分。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学历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党建指导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等。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拟聘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体检报告(在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用工体检,费用自理)。无犯罪记录、计生审查、体检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计生审查、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报街道党工委研定聘用,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九佛街道办事处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联系人:戴展文,电话:31601805)

  九佛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2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