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09 09:27:30在线客服:

  2019年05月09日讯:一、学校简介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创建于1976年,是鄂尔多斯市唯一的一所市直属纯蒙语授课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经过不懈努力,形成了独特的办学模式和民族特色教育理念。

  在德育方面,积极引导学生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述,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为建设美好家乡和富强祖国做好准备,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读书!我校开展了一系列符合时代气息、切实可行、生动有效的爱祖国、爱家乡系列活动,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建设美丽的鄂尔多斯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民族文化特色教育方面成绩突出。我校教师自主研发了蒙语“九个一百工程”系列校本教材,编写的《金马镫新课标小学同步练习》经全国蒙语文教材委员会审核出版发行。

  在抓好第一课堂教育之余,广泛开展第二课堂系列课程,开设了乐器类、知识类、体育类等30多种兴趣课。学校四胡社团连续两年在八省区四胡大赛中荣获第一名。学校“天籁鄂尔多斯”童声合唱团与中国乌审旗马头琴交响乐团在国家大剧院同台演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原创蒙古族儿童剧“星星之子”,在2015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中成功演出并得到了自治区宣传部、文化厅有关专家组的认可,2016年荣获蒙古国“葛根木扎”第13届国际戏剧节最佳儿童剧目奖。

  多年来,学校先后荣获了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学校、市级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市“城市学校少年宫”、自治区级义务教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级民族教育科研实验示范学校、自治区级体育卫生工作优秀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少先队荣获“全国文明雏鹰奖”和“自治区手拉手文明雏鹰奖”、全国学校美育研究基地等荣誉。

  二、招聘计划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内教师共计6名。

  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计划安排一定比例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鄂尔多斯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另外安排一定比例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蒙汉兼通”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以及我市2009年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二)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小学蒙语文教师1名:要求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或蒙语文播音主持专业。

  小学数学教师(项目人员)1名: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或物理、化学、生物专业。

  小学数学教师2名: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或物理、化学、生物专业。

  小学汉语文教师(蒙汉兼通)1名:蒙汉双语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小学英语教师(蒙汉兼通)1名:英语专业,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

  具体招聘条件见《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户籍要求为鄂尔多斯市户籍。

  2.报考者须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原985、211院校非师范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

  3.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师表的基本素养。

  4.报考者应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蒙语普通话等级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汉语普通话等级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2019年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免持上述证书(已聘用,但试用期满仍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5.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持有一级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6.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7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9:00到5月11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从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网址www.ordospta.com)下载并填写《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蓝底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将报名表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邮箱esmxbgs@163.com,并拨打0477—8397021/8397023或发送短信到15894948326进行确认。邮件主题和报名表的文件名均注明为“应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3.资格初审由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6日—5月11日21:00。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回复邮件或电话告知未通过理由。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否则,后果自负);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须对报名登记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名成功并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会发布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上述人员务必于201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18:00前到市蒙古族学校1号楼5楼5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如实际报考人数低于上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取消实际招聘名额,并面向社会公示(考生需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岗位调整公告)。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左右)和教育理论(占笔试成绩的30%左右)。

  2.蒙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只提供蒙文试卷,并用蒙文答题;汉语文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只提供汉语文试卷,并用汉语文答题;英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只提供英语试卷,并用英语答题。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以招聘学科计划的1∶3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与面试都使用此准考证和个人二代身份证,请妥善保管)。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布。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持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7.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教学技能等。

  2.招聘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内容统一命题,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试讲者独立备课,学校提供所需的课本、参考书和纸张。

  3.蒙语文、数学专业面试使用蒙古语表述;汉语文专业面试使用汉语表述;英语专业面试使用英语表述。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见报名网站或准考证通知。

  5.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报考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监督、学校具体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签订入职协议

  通过体检与考核的人员应在20日内签订协议时,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签订入职协议(所招聘教师在工作六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学一线、辞职或调离,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未按时提交材料或签订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需递补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入职协议签订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时间为5天(举报电话:待定)。

  2.公示结束后,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招聘简章和相关公告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http://www.ordospta.com)公布。

  (四)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7—8397021/8397023/15894948326

  监督举报电话:市教体局:8598835

  市人社局:8586927

  附件:1.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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