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营利津经济开发区招商人员招聘公告(招商专员)

发布时间:2019-04-30 08:15:05在线客服:

   2019年东营利津经济开发区招商人员招聘公告(招商专员)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4月30日讯: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审核,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产业发展已成规模,为优化开发区经济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有机化工和新材料、装备制造、环保产业、创新创业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现新突破,满足开发区发展需要及人才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现委托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985”或“211”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要求具体见《利津经济开发区招商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9:00—1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13日11:00—16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报名办法: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应聘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及有相关身份等要求的,须同时上传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照片(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0K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13日—17日9:00—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9年5月23日9:00—24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利津经济开发区招商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考生自负。以上材料A4纸打印,是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确保字迹、照片清晰,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可根据需要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将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具体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从事专业招商工作的基本素质及专业条件。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考试范围,试卷满分为100分。

  为保证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五)面试

  入闱面试的人员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审查的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或工作业绩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审查的面试人选,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由招聘机构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报名网站信息并保持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六)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前政审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应聘人员存在骗取不符合应聘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国有企业职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薪酬待遇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46-7019068

  监督电话:0546-5628298

利津经济开发区招商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x.xls
文件类型: .xls ea6d575c016a84624341fa8166d0863a.xls (20.50 KB)

  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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