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大庆让胡路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9 16:15:24在线客服:

   2019年黑龙江大庆让胡路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2019年4月29日讯:根据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工作需要,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让胡路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7人(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招聘10人,岗位为房产登记业务办理、区应急管理局招聘7人,岗位为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五官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四)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聘用人员必须将五险一金转到聘用单位。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地 点: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西苑街1218号、明湖花园西门对面)

  现场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所有复印件各一份(A4纸)和让胡路区聘用人员报名表,其中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考务费45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三)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试用期考核人选。

  五、公示

  由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让胡路区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1:1的比例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工资1680元/月,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人承担)。

  本公告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具体发放准考证时间及考试一切相关通知均在让胡路区政府网站(http://dqranghulu.gov.cn)查询,不再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459-6880223  

附件1:让胡路区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文件类型: .xls f908750a0b4de1f7596efec7927400c0.xls (21.00 KB)

  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