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七)

发布时间:2019-04-23 08:49:35在线客服:

   2018-2019学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七)

  2019年4月23日讯: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续七)(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报名应届生岗位。本科学历的应聘者须为“985”、“211”工程的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的应聘者的毕业院校不做要求。

  (二) 聘任制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学历

  报名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2.专业

  (1)报名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报名时须上传成绩单以确定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名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名年龄

  辅导员岗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2年4月18日以后出生),技术服务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名

  (一)报名方法

  登陆http://zhaopin.szpt.edu.cn/(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进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招聘公告(七)”,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报名。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并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文档上传到“个人简历”栏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A4规格),不按要求上传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1.未取得毕业证人员

  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成绩单,现实表现鉴定、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所有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3)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上传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未毕业的,报名时必须要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名,报名时必须要上传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4月30日下午5: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三)其他

  因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故凡是报名成功未参加笔试的;或资格审查通过未参加面试的;或录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应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任何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查,工作人员将严格审查应聘人员上传的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所列要求,如应聘者上传材料不满足岗位条件(如岗位要求3年工作经历,但上传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不满3年),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岗位报名人数过多,招聘部门可以择优考核。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如下:笔试+面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英文能力测试;

  最终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中英文能力测试成绩×40%)。

  具体考核时间、成绩公布等信息另行通知,具体信息以另行通知为准。

  五、体检及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后将组织体检和审档考察。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zpt.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将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聘任制人员,是指以合同形式聘用,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纳入学校教职工统一管理,执行学校工资福利制度的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4月18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9年4月18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岗位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6年4月18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未毕业的报名者,境内毕业生应当在2019年8月31日、境外(含港澳台)毕业生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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