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州市宿城一中宿马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5 16:05:19在线客服:

   2019年宿州市宿城一中宿马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4月15日讯: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根据宿马学校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宿城一中宿马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29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物理4名、化学1名、生物1名、思想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2名、体育2名、信息技术2名(详见岗位表)。

  招聘相关信息在宿州教育网、宿城一中校园网等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取得相应专业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应聘语文岗位的教师应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以上);

  (六)应聘英语岗位的教师英语须达到专业八级以上;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5月10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情形的,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有意者自4月10日起可与宿城一中办公室联系。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为宿城一中办公室(宿州市银河三路518号)。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补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经审查合格后填写《宿城一中宿马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其中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该学科高中阶段课程标准和高考大纲所规定的内容。测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应聘人数低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数时,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名)。

  笔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全面衡量。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一周。

  (七)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宿城一中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7-3917805

  特此公告。

  宿城一中宿马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019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宿城一中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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