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龙岗区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3 15:03:12在线客服:

   2019年深圳市龙岗区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招聘公告

  2019年4月3日讯: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龙岗区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4名,具体如下: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龙岗中心医院 

总会计师 

龙岗区人民医院 

总会计师 

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总会计师 

龙岗区中医院 

总会计师 

  二、招聘条件

  全国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信敬业。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卫生经济管理能力和财会工作管理经验

  3.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认可的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6.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及以上。

  7.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工作连续满5年及以上。

  8.年龄要求最高不给超过46周岁,即为1972年5月1日之后出生。

  本公告涉及任职经历和年龄等截至2019年4月30日。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职责和待遇

  (一)总会计师在聘期内协助院长分管医院经济工作,对院长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医院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

  2.参与医院的重大经营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参与医院的经济活动;

  3.分析与监测医院经济运行,控制经济风险,管理国有资产;

  4.参与管理医院的规划发展、风险防范、内部绩效以及内部控制等;

  5.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总会计师实行聘任制和委派制,与聘任医院签订合同,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转入聘任医院,不使用职员编制、不占公立医院领导职数;由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公开招聘和调配,试用期1年,聘期与所在医院班子相同,在同一医院聘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聘期。总会计师不得同时担任医院财务部门负责人,执行领导干部回避制度。

  (三)总会计师实行年薪制,年薪为税前70万元以内(含单位代扣代缴的五险一金等),具体工资构成由公立医院与总会计师协商一致后报区卫生健康局备案,但绩效工资占年薪总额不得低于20%,且绩效工资应根据区卫生健康局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聘其劳动合同和总会计师职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可续聘、轮换续聘或解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4月1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先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wjj_rsk@lg.gov.cn。报名时不指定招聘岗位。报名须本人到现场确认报考信息,不可委托其他人代为报名。

  3.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卫生监督大楼1102室。

  咨询电话:0755-89551023,89551026。

  联系人:贺先生、钟先生。

  4.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1份,可在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网站自行下载;

  (2)近期蓝底大一寸证件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文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职称证书、任职经历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职务证明等),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个人财务管理主要成果或经历说明材料;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市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深圳市户籍由各区公安分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理机构负责办理;该证明三个月内有效);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按岗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拟招聘名额3倍,相应削减招聘岗位: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招聘名额3倍,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名单。

  笔试合格线、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由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划定。

  (四)面谈。

  主要就应聘职位、入职意愿及其它双方关心的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深入交流。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谈情况,按拟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可视情况进行递补。体检、考察等额人选按如下方式确定:

  A代表进入考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招聘岗位数,C代表体检、考察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

  六)任前公示。

  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一)总会计师公开聘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严明纪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聘任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与总会计师选聘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对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定的有关人员,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选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举报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有关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755-28948138。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日

  附件1:总会计师报名表.xls

  附件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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