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2 11:02:30在线客服:

   2019年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4月2日讯:因工作需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大专以上学历,编导类、新闻类、中文类、动漫类专业优先。具有从事新媒体采编制作经验、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5、热爱并熟悉新媒体各种产品,熟练掌握各类微信编辑器、H5页面制作和编辑排版工具,掌握photoshop等制图软件的基础操作;

  6、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思维清晰、敏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擅长信息搜集与整合,具有一定的策划能力;

  7、做事勤快,头脑灵活,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508办公室。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表,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

  四、考试

  包括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能力。

  五、待遇

  1、聘用制新媒体运营工作人员,每月待遇为4000元(含单位缴纳五险费用)+绩效。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所有假期,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合同及管理

  1、经批准同意录用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院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本院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3、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纠纷由聘用人员本人负责。

  4、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

  联系电话:市中级人民法院508办公室 0795-3595435  

附:报名资格审查表
文件类型: .doc e398fa1010e6a897402eac2cc5821c9e.doc (29.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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