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屯昌县农技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15:50:33在线客服:

   2019年屯昌县农技局招聘公告

  2019年3月29日讯: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充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队伍,根据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海南省2018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面向全县招募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4.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一线服务人员等;

  5.具有初级以上农业技术职称或参加过省、县级举办的有关的农业技术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乡土种植能手。

  6.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人员招募范围。

  二、招聘数量

  共招募特聘农业技术人员3名,瓜菜类:以苦瓜、水芹、尖椒等产业技术服务;其他作物:以槟榔、百香果、青金秸等其他产业技术服务。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1.为县域内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每人指导20户科技示范户;包联1-2个贫困村,结对2户贫困户进行技术精准帮扶。

  3.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4.与我县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提升农技人员专业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5.服从县农技局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纪律,按期完成协议签订的工作任务。

  6.按要求提交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等。

  四、服务时间

  特聘农业技术人员服务期为1年。

  五、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3.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身心健康,诚信勤奋,为屯昌县常住人口,无违法违纪记录;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六、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持《2018年屯昌县特聘农技员报名表》(见附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个人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纸质2份及电子版)。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4月5日。

  报名地点:屯昌县农技局办公室

  联系人:苏茂源、陈明静

  联系电话: 67812960

  2.技能考核:由农技局会同财政局抽调各产业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技能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县农技局审核,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聘人员。

  4.签订服务协议:确定的最终人选,即为屯昌县农技推广特聘农技员,由各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

  七、管理与考核

  由农技局负责特聘农技员使用、管理、考核和补助资金兑付,并分别与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一季度一考核,一个聘用期总考核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协议期内,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接受招聘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的人员,不予发放补助资金并解除协议不再聘用。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八、待遇

  按照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精神,聘用人员的补助资金从项目中列支。具体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季度补助7500元含税。 

附件:2018屯昌县农技局特聘农技员报名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21baaa850e322d92ae2a59540c83c7e7.docx (20.51 KB)

  屯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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