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埔区委组织部、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08:32:06在线客服:

   2019年黄埔区委组织部、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2019年3月2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编外聘用人员3名,其中区委组织部机关聘用1名,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聘用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文秘岗:1名(区委组织部机关聘用)

  人才服务岗: 2名(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聘用)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品行良好;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或处理未满5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文秘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专业限法学类(B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新闻传播学类(B0503)、公共管理类(B1103),以上指专业类别,详见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本科);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较好;能熟练使用办公电脑常用软件;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或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人才服务岗: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1年以上机动车驾驶经历且无不良记录;有2年以上人才服务或人力资源工作经验者优先。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3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至4月3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及电话: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一楼 

  联系电话:82012125转5  林小姐

  3.报名资料:(1)必要材料:①《编外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身份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材料: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⑤居住地所在街道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⑥应聘文秘岗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注:以上材料中的第⑤、⑥、⑦及学历认证报告可以笔试后补交)(2)其他材料:报名者认为能证明自己技能的其他材料。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 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5工作日内,聘用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其参加笔试。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超过4:1,则延长报名时间5天,原报考条件不变,如延长报名时间截止,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本次岗位招聘取消。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面试  按面试人数与录取人数4: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拟录用人员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黄埔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编外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e6a4b8eb3eb9f93be3f5be4230c0e37d.docx (15.14 KB)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2019年3月2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