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9-03-20 14:23:34在线客服:

   2019年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招聘启事

  2019年3月20日讯:厦门大学历来重视汉语国际推广和孔子学院工作,先后4次被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授予“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称号。目前,我校与五大洲的12个国家的15所高校合作建设了15所孔子学院和47所孔子课堂,是“双一流”建设高校中承建孔子学院数量最多的中方合作院校。

  为进一步推广汉语教学,推动中外文化交流,满足孔子学院发展需求,现我校面向全球遴选赴我校共建孔子学院任教的汉语教师(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该需求表仅供参考。个别岗位有调整的可能,岗位需求数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最终批准数为准)。

  一、应聘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 具有2年(含)以上全职教龄。有孔子学院外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5. 符合国外教师具体岗位要求。

  二、岗位职责

  1. 遵守《孔子学院章程》,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厦门大学的管理。

  2. 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所在国文化和宗教风俗,遵守国内外工作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 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 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孔子学院院长进行课程设计,按需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学秩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 按照孔子学院要求,积极配合并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中国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

  6. 协助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开展与厦门大学招生宣传、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等有关的活动。

  三、待遇及任期

  汉语教师任职期间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附件5)。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助教1500美元/月、讲师1700美元/月、副教授1900美元/月、教授2100美元/月)及年终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置费、配偶补贴、赴离任及家属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赴非洲等艰苦地区的教师享受不超过180-1500美元/月的补贴。

  本校人员担任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将同时享受下列待遇:保留校内原有职务级别及工资津贴;汉语教师聘期内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但派出期间仍按其在职岗位标准发放工资及津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下一聘期一般不再续聘;汉语教师任期满4年返回校内工作岗位后,在第一个聘期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考核要求(任期未满4年者不享受此待遇);本校人员担任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的工作经历将作为申请我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国内外非我校在编人员,其人事关系仍留在原单位,并于赴任前与我校签订担保协议书,并由担保人出具担保函,保证在受聘期间全职到岗工作,遵守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厦门大学及任教孔子学院的各项规定。

  汉语教师任期以实际赴任日期为准,一般为2至4年。2年为一个聘期。赴任满1年须参加国家汉办及厦门大学组织的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一次性年度奖金,不合格者将给予警告或责令其提前结束任期回国。任职2年后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经商所在孔子学院、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给予警告或责令其提前结束任期回国,并按照厦门大学规定的期限做好离岗和交接手续。

  四、招聘程序

  1. 公布岗位:我校孔子学院办公室汇总共建孔子学院需求,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和选拔。

  2. 个人报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聘相关要求向我校孔子学院办公室报名。

  <!--[if !supportLists]-->l <!--[endif]-->本校报名人员

  根据《2019年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真实、完整填写并打印《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扫描后连同填写后的《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xmuci@qq.com,同步抄送15259609562@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XX学院+2019应聘孔院汉语教师”。

  申请人所在学院为申请人提供推荐信(附件4),如实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由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经由学院连同签字盖章的《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原件通过EMS或顺丰同步寄送至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主楼3号楼B910室,边舒雨收,0592-2188005。

  <!--[if !supportLists]-->l <!--[endif]-->归国孔子学院外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或普通项目志愿者(已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办结离任结算手续)

  根据《2019年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真实、完整填写《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附件2),连同填写后的《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获奖证书(如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称号)等扫描件打包发送至xmuci@qq.com,同步抄送15259609562@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孔院归国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2019应聘孔院汉语教师”。

  同时,提供近一次担任孔子学院外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期间任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推荐信(参加普通志愿者项目则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驻当地管理教师提供),如实对申请人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落款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并填写推荐人任职及联络信息。推荐信以密封形式经由中方院长本人提交。如中方院长仍在国外任职,请通过邮件形式将推荐信扫描发送至xmuci@qq.com,同步抄送15259609562@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XXX(姓名)的推荐信”。如中方院长已离任回国,请将密封推荐信通过EMS或顺丰寄送至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厦门大学翔安校区主楼3号楼B910室,边舒雨收,0592-2188005。

  <!--[if !supportLists]-->l <!--[endif]-->有单位报名人员

  有单位人员如选择填报厦门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岗位,请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发布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聘简章后,以所在单位作为推荐单位,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直接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报名。

  成功报名后,再请将填写后的《2018年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及《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xmuci@qq.com,同步抄送15259609562@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所在单位+选报厦大共建孔院汉语教师”。

  为保证有序派出,申请人在申报时应慎重考虑,不得随意放弃已入选的外派项目。

  3. 资格审查:孔子学院办公室组织孔子学院汉语教师资格审查小组参照《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选拔及管理条例》(厦大外[2013]23号),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4. 上报推荐:孔子学院办公室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提出候选人员,本校教师名单经人事处和任教学院会稿后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校外报名人员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最终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审批。

  5. 汉办考核:推荐候选人员须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 录取培训: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人员须接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报名截止时间

  此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暂定,届时可能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招聘简章调整报名截止时间)。孔子学院办公室在收到本校及归国孔子学院外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人员报名材料后,将参照《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选拔及管理条例》(厦大外[2013]23号)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提出候选人员,并邮件集中通知候选人员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未尽事宜,可联系孔子学院办公室边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8005/15160735681。

  附件1:2019年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申请表》.docx

  附件3:《厦门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xlsx

  附件4:《厦大本校报名人员推荐信模板》.docx

  附件5:《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pdf

  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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