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阳唐河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8 10:39:35在线客服:

   2019年南阳唐河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2019年3月1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高中教师100名。

  其中语文14人(其中研究生岗位5人)、数学14人(其中研究生岗位5人)、英语14人(其中研究生岗位5人)、物理10人(其中研究生岗位3人)、化学10人(其中研究生岗位3人)、生物10人(其中研究生岗位3人)、政治6人、历史6人、地理6人、体育4人、信息技术教育2人、音乐2人、心理学教育2人。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岗位为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相一致,并持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和唐河县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到相关高校现场招聘的办法进行。

  2019年3月23日8:30—17:00,在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篮球场设置报名处进行报名,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若未完成招聘计划,剩余的名额可到其他本科院校设置报名处,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继续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进行补招。补招的相关信息及时予以公布。报名时,往届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2019年唐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招聘研究生岗位的除外)。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空出的计划依次调整到超出1:3比例人数多的其它学科。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招聘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应届毕业生及参加2019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于2019年7月进行相应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相应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报名现场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和唐河县教育信息网发布)。

  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担任高中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笔试考试得分+加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使用异地考官。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重点测试教学技能,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师范专业毕业生优先;以上都相同者,全部进入体检与考察)。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自愿放弃或不合格、考察阶段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岗位,具体分配方案由县教体局另行制定,然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任组长,副县长华道梅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委、人社局、教体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王书建兼任,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8989669 13838785890

  监督电话:0377-6896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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