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城市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城管中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7 11:42:00在线客服:

   2019年盐城市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城管中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3月7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力量,选拔适岗人才,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研究同意,射阳港城管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一)会计 1名

  (二)城管队员 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自愿从事城管工作,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会计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城管队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军队自考和党校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电工操作证者或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城管中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2.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在领取准考证后,缺考和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总分100分)

  1.笔试科目

  会计岗位:财务岗位专业知识

  城管队员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3月15日下午3:00—5: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招聘部门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财务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参加体检;城管队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有电工操作证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港城管中队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事人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港城管中队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参照射阳港城管中队同类型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单位提供食堂、宿舍等服务。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7756523

  联 系 人:陈女士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775657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射阳港城管中队负责解释。

  附件:《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城管中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射阳港经济开发区

  2019年3月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