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丽江市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6 09:55:48在线客服:

   2019年丽江市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年3月6日讯:为解决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2名,其中:鼠疫预防控制1名(招男性);疾病预防控制1名。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于3月5日至3月8日期间,到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88-5106119)。3月12日9点到大理大学招聘会现场或3月15日上午9点到昆明医科大学招聘会现场报名。(注:3月12日大理大学招聘现场招聘满员,则3月15日昆明医科大学现场招聘会取消)。

  (2)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复审。

  (4)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可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报名)。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拟聘人员体检前一个星期必须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成立紧缺急需人员招聘工作组。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从玉龙县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紧缺急需人员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县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采取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能力测试。

  1、在县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下进行专场岗位能力测试,所有考生现场测试结束后,公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

  2、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以上的比例方能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以上比例的个别紧缺急需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不足1:2比例开考。

  3、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为60分。并按成绩的由高到低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时间。具体时间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行通知。

  2、体检在县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现场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核。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手续。

  (二)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006〕26号)文件要求,新聘用人员到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要求具备执业准入资格的新聘用工作人员,如果三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可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四)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文件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

  玉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0888-5104186

  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888-5106119

  监督电话:

  玉龙县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组:0888-5330023

  玉龙县卫计局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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