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湛江雷州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招聘污染源普查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4 10:31:40在线客服:

   2019年湛江雷州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招聘污染源普查员公告

  2019年3月4日讯:为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补充和加强普查力量,雷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污普办”)决定公开招聘污染源普查员8名。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雷州籍优先,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报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学历:普查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环保知识,本科优先。

  2.专业:专业不限,计算机、环保专业类优先考虑。

  3.其他: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招聘岗位职责

  1.岗位:污染源普查员和污染源普查指导员。

  2.职责:普查员职责是参加业务培训,负责填写普查报表,有关数据审核,工作检查、质量核查、档案整理。对入户调查信息进行现场复核,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地点

  办公地点在市污普办(位于雷州市环保局),工作范围为雷州市行政区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3月5日。

  2.报名地点:雷州市污普办(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雷州市环保局办公室2楼)。

  3.报名不收取费用。

  4.报名应提交材料:

  (1)《雷州市污普办招聘污染源普查员报名表》(附件);

  (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地点为市污普办办公室,面试时间由市污普办安排并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气质仪表等。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三)聘用

  1.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实行上岗试用。

  2.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 在此期间,有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的,将从考试合格的、尚未就业的、本人意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三、用工形式、工作时间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

  1.市污普办与污染源普查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期限:自正式聘用之日起至2020年1月,负责填写普查报表,有关数据审核,工作检查、质量核查、档案整理、总结验收等工作。

  2.污染源普查员参加业务培训结束后,择优聘用污染源普查指导员。

  3.污染源普查员聘用期间食宿自理,日常考核管理由市污普办负责安排和落实。

  4.污染源普查员聘用期间与市污普办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国家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

  1.执行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作息时间。

  2. 节假日或其他时间需要加班的由市污普办统一安排。

  (三)薪酬待遇

  招聘对象经面试合格后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定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聘用期月工资2600元(包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不合格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的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雷州市政府公众网站公示。

  (二)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或邮件咨询。

  (三)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市污普办负责解释。  

雷州市污普办招聘污染源普查员报名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d0e42350c1c5ce99b0330cbd4607ec1e.docx (18.81 KB)

  雷州市污普办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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