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9 08:45:47在线客服:

   2019年沈阳市妇幼保健院眼科医师招聘公告

  2019年2月19日讯: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立三级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眼科医师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 眼科医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服从医院安排调配。

  (二) 身体健康,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三) 专业、学历和资历要求:

  a) 眼科医师要求:

  1、主要负责眼科门诊出诊;

  2、具有亲和力及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及学历能力强;

  3、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年龄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眼科学专业。

  三、相关待遇

  (一) 同工同酬

  四、招聘程序及具体安排

  报名方式:

  (一) 将简历发送邮箱:syfy258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方向)。

  (二) 报名邮件需要修改时,务必在原邮件基础上改动,保证所有报名材料在改动后的邮件中,邮件主题为:(修)姓名+岗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方向)。邮件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咨询。

  (三) 招满即止。

  五、相关事项

  (一)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二) 应聘人员在报名审核期间务必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面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 面试通知方式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沈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及联系人:86906168-2588。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