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荔湾区龙津街招聘社区组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16:09:19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在线客服:企业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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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荔湾区龙津街招聘社区组织员公告

  广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1月22日讯:为进一步优化社区人员结构,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荔湾区龙津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荔湾区龙津街社区组织员10名。

  二、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协助党组织落实党建活动及完善制度;

  3.做好党员管理日常工作;

  4.配合做好党群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推进党群共建;

  5.协助沟通联系上级党组织,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党建有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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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考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一般情况下,聘用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人选需经街党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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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月22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至2019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日休息)。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于报名时间内带齐有关资料到龙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龙津东路701号二楼)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请将有关资料的电子版发至lwqljj@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社区组织员+个人姓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1925202。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填写《荔湾区龙津街社区组织员招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工作证或失业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网络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者,龙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将电话通知参加相关考试。

  (三)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龙津东路701号)。

  3.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

  (四)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龙津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龙津东路701号)。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考官由街领导和街党政办、监察室等人员组成。

  (五)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组织初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街党政办公室成员负责对考察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八)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

  (九)录用和备案

  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后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备案。

  本次招聘工作由龙津街党政办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附件:荔湾区龙津街社区组织员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龙津街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2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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