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招聘公告(1人)

发布时间:2019-01-21 18:14:16在线客服:

   2019年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招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岗位人员1名(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用工),主要协助民警从事文稿撰写编辑、档案管理及内外宣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及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严守工作秘密;

  2、 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本科大四在读需提供入学证明)及以上学历;

  4、户籍地不限;

  5、 具备较强的综合写作能力,中文、文秘专业优先。

  二、 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 报名时间:2019年01月21日-0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等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办事大厅内(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龙兴路55号);

  3、 报名时需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作品发表,请将资料一并带来,现场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

  4、 资格初审合格者,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

  三、 其他相关规定

  1、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 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文职人员年收入6.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3、 工作地点: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龙观派出所;

  4、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154800。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