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统计专职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8 08:44:15在线客服:

   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统计专职人员公告

  2019年1月18日讯:现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广州市海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中级雇员1名,主要从事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分析,公文处理,指导部门和街道开展综合统计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条件:统计学、会计学优先;其它专业需具有2年以上统计、会计工作经历。

  (六)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填写《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并将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等扫描件以压缩包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9年1月23日前发送到邮箱hzrczhaopin@126.com,邮件标题请写“2019海珠发改统计-个人名字”,如:“2019海珠发改统计-张三”,标题不符合要求的简历不予考虑。

  对照招聘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笔试。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统计业务知识及提炼、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至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的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单独面试形式,测评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经验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才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site/hzrcw/rczp/sydwzp/)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作待遇和工作地点

  工作待遇: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采取人才租赁方式用工。薪酬为9万元/人/年,按包干经费标准,含单位、个人缴付的法定“五险一金”和福利。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工作地点: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八、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3302  

附件: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01e22ceede00bd44837205143440fc43.doc (27.00 KB)

  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7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