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宜宾屏山县质监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驾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09:55:06在线客服:

   2019年宜宾屏山县质监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驾驶人员公告

  2019年1月15日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屏山县质监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驾驶员,名额:共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业高中毕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癫痫、精神病史,适应加班。4.应具有C2驾照以上,驾龄三年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不宜聘用为驾驶员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屏山县质监局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石盘工业园区茶检中心三楼、四楼办公室)。

  3.报名要求: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及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现场填写报名表,查验以上证件原件,考生均须提交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带退伍证。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面试(总分100分)

  (二)体检

  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驾驶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审、考核

  政审考察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

  政审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屏山县检验检测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屏府办〔2017〕11期)的规定执行。

  (二)管理

  实行聘用制,由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聘用期限实行一年一签,如聘用人员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本人意愿离岗可提前解聘。

  六、特别提示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补充等事项,将函告报考者,报考者不补充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局党组、人事、纪检监察、中心领导全程参与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请报考者及时登录公告发布网站按公告要求参考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屏山县质监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1-5700500,5700516

  报名联系人:巫杨友,陈涟

  屏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9年1月1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