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社区党委非深户籍专职委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8 08:01:23在线客服: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社区党委非深户籍专职委员招聘公告

  2019年1月8日讯:为进一步做好社区非深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引导非深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经大浪街道党工委研究,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聘社区党委非深户籍专职委员1名,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非深户籍专职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3.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4.热心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强;5.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敢于担当,开拓创新;6.中共正式党员;7.非深圳户籍;8.身体健康,年龄32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法学专业优先;10.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街道、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非深户籍专职委员: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5.被判处刑罚的;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7.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8.有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18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大浪党建”“同心浪口”等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表格,将报名所需的材料发送到dlzzb@szlhq.gov.cn邮箱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1)《大浪街道社区党委非深户籍专职委员招聘考试报名表》1 份;

  (2)身份证(或户口本)正反面和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各1份;

  (3)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1份;

  (4)毕业证(包括电子学历验证证明)、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5)工作证明材料(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版彩色(红底)照片(电子版)1张。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经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进行反馈。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办理招聘手续前资格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三)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前20名考生进入面试,如考生不足2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竞职演讲以及结构化、无领导小组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取得体检资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按考试成绩、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组织考察

  1.由大浪街道党工委组织部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由大浪街道党工委组织部确定是否进行人员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提交大浪街道党工委研究审议并确定录用人选。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签订合同。组织拟聘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身份及工资待遇。被录用为非深户籍专职委员的人员纳入龙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年薪约15万(税前)。龙华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动态管理,逐级晋升,最高薪资超20万/年(税前)。

  3.工作安排。安排在社区党委工作,负责社区非深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引导非深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并管理、沟通、联络驻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工作,及协助党委班子成员的其他工作,完成大浪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考生成绩一年内有效,如一年内非深户籍专职委员出现空缺时,可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4.已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大浪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