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温州市洞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温州医科大学毕业生现场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9 11:00:40在线客服:

   2019年温州市洞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温州医科大学毕业生现场招聘方案

  2018年12月29日讯:为了确保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才的储备,经研究决定区疾控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参加2019届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开展201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拟招聘事业编制2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洞头区疾控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2019届毕业生计划表》(附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分配、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范围

  全国各高校符合岗位、专业、学历要求2019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1月5日;

  2.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相关荣誉或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现场登记报名时进行,根据招聘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对投递简历毕业生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

  (三)组织考核

  组织面试。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提问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仪表仪态、表达、沟通能力等。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设置最低控制线,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低于60分的不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签订协议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入围人员按其报考专业选择岗位,与区疾控中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其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由区疾控中心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者,须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宜聘用的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及其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五、相关规定

  1.聘用人员由区疾控中心分配到专业对口相关科室,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服务年限按照《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本区积分管理办法》(洞委办发〔2018〕49号)规定执行。

  3.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将档案调至协议书上档案转寄单位、地址,在8月1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2019浙江温州市洞头区疾控中心赴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招聘毕业生计划表d.docx
文件类型: .docx 9e8dc4c62ab958667154ceee4499f4fa.docx (13.71 KB)

  温州市洞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12月24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