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绍兴市越州公证处编外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7 16:06:19在线客服:

   2018年绍兴市越州公证处编外招聘公告

  2018年12月27日讯: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因工作需要,经区编办和区司法局同意,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享有公民合法权利,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和纪律;

  2、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3、从事司法、企业法务或公证等相关工作连续一年以上;

  4、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

  5、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调查、协调、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2.报名地点:绍兴越城区马瑧路45号一楼北大厅。

  3.报名资料: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学历及其它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笔试:通过报名审核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思维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附加分:已通过公证员助理资格考试的加3分。

  7.计算最终得分: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由总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8.体检、考察: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越城区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倪道信,联系电话:85110332。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绍兴市越城区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监督。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