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25 10:56:48在线客服:

   2018年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12月2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我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8年我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18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为1982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www.sxcdc.cn)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确认并审核。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月3日、4日、7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在初次报名阶段对于不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人员项目专门岗位”,我中心将发布公告,转为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现场报名工作随之顺延1天。

  报名地点: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小南关8号)人事科(行政楼203室)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应聘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

  所需材料:本人填写打印并签字的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大学外语考试成绩单、执业资格证(成绩单)、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档案存放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及同版电子照(照片为“.JPG”格式,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大小在15K-45K之间)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资格初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推荐表的原件与复印件;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已就业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审核;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技特岗”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中心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5分。其他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1)命题。我中心与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机构签订协议,委托该机构负责命制笔试试题等相关事宜。

  (2)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3)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超过每场笔试同岗位最大容量时,由考试机构按审核报名资格通过顺序分组进行考试。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7日内在我中心网站查询。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领取笔试准考证者按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行政楼203室)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我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3.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面试前一周,在我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省卫健委、省人社厅。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全部从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主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4)面试结束后当日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岗位排名顺序在我中心网站公示5天。

  (5)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中心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由我中心人事科负责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应聘人员在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诊,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3.我中心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议的,我中心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我中心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省人社厅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中心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我省“三基建设”有关要求,试用期满后增加基本能力测试。

  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中心成立公开招聘领导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人事科科长担任,成员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九、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我中心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51-7553104

  监督电话:0351-755350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单位网址:http://www.sxcdc.cn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小南关8号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岗位

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公共卫生1

3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2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

服务基层专项岗位(如不达开考比例,该岗位计划转入公共卫生1岗位)

公共卫生3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会计学

 

公共卫生4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食品加工与安全

 

公共卫生5

1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微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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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