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8-12-17 15:07:22在线客服:

   2018年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启事

  2018年12月17日讯:因检察工作需要,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条件

  (1)书记员1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3)具备较好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计算机软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

  如实填写个人简历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xjyzgk3832335@163.com

  五、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3日。

  六、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个人简历一份,需要有照片;

  ④相关法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所有证件原件一并带来,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在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桂林市翠竹路北巷14号)进行面试与笔试。核验身份进入候考室,未进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工资福利待遇

  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成本为3400元∕月左右,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十、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一、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

  咨询电话:0773-3832335。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附件-个人简历表.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