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河北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1 17:37:02在线客服:

   2018年天津市河北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告

  2018年12月11日讯:天津市河北公证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公证业务及事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证员助理2名。现将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公证员助理岗位2名

  一、应聘公证员助理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限本市);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大局观念、组织观念,无不良诚信记录;

  5.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公证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6. 工作中表现突出,可定向培养为公证员,享受公证员待遇。

  二、工作内容

  1.完成处内的公证业务辅助工作;

  2.协助公证员完成公证调查、取证、现场办证等其它公证辅助工作;

  3.如有特殊紧急任务,能适应加班等情况, 本岗位男性优先。

  4.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二)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三)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曾有被判处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四、聘用、薪酬待遇及其他情况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薪酬待遇:确定聘用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待遇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期间基础工资3500元/月,同时根据岗位设置发放绩效奖金。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应聘者需提供个人简历(附本人照片)、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学历证、资格证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18322301376、18322306207

  电子邮箱:tjhbgzc@sina.com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