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选调事业单位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7 09:44:00在线客服:

   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选调事业单位职员公告

  2018年12月7日讯: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面向深圳市内选调职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选调职位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管理类九级材料撰写岗职员4名。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属我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通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选聘并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

  2、符合《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符合职员交流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评、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龙华区政府在线上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28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199号街道办事处603室。

  2、报名提交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附件2);

  (2)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复印件;

  (3)聘任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奖励证书、发表的文章等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三)适岗能力测评

  1、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和形式

  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及形式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到个人。

  2、适岗能力测评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公布

  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规定程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适岗能力测评成绩及考察人选名单将于测试结束一周后在观澜街道办网站(网址:http://www.szlhq.gov.cn/jdbxxgkml/gljdb/)公布。

  (四)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时,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三、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199号街道办事处603办公室;电话:29012820;相关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szlhq.gov.cn/jdbxxgkml/gljdb/)

  1.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xls

  2.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docx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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