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城市滨海县卫技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6 09:44:33在线客服:

   2019年盐城市滨海县卫技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

  2018年11月26日讯:为推进“健康滨海”建设,加大人才招聘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办法》,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实际,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赴高校招聘卫技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卫技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0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2019年毕业的卫技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2019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麻醉学专业需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志愿在滨海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少于6年。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省内外相关医学院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由县卫计委组织相关单位赴各高校进行现场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现场报名。县卫计委及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下表:见附件

  3.考试

  ⑴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根据考试结果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招聘资格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5.调档及办理手续

  签定协议人员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邮编:224500)。于2019年8月25日至31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

  1.被聘用人员列入我县卫生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我县相应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2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聘。

  2.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未满6年申请调动、辞职等,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政策咨询: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联系人:王豪;县卫计委人事科:0515-84198276,联系人:曹志瑶。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县纪委第十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5-80866010。

2019年滨海县卫技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校园招聘计划、报名时间和地点da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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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