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水市庆元县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3 11:56:14在线客服:

   2018年丽水市庆元县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公告

  2018年11月23日讯:为加强我县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庆元县学前教育待聘教师管理办法》(庆政办发〔2018〕147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学前教育待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30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学前教育待聘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庆元县生源或庆元县户籍(以2018年12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12月4日至2000年12月4日期间出生)。2014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我县幼儿园任教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12月4日之后出生)。

  2.历届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2019届毕业生需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先笔试再进行技能测试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录网址:http://61.153.76.135:2001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4日下午17时。

  2.现场确认

  2018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在庆元县濛洲街222号新公共服务中心20楼2001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3.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2018年庆元县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5周岁以上至40周岁的人员(即1977年12月4日至1982年12月3日期间出生)还需提供2014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我县幼儿园任教的证明。

  现场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4.报名相关事项:

  ① 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12月7日下午14∶00—17∶00凭身份证到庆元县濛洲街222号新公共服务中心1楼C区领取准考证。

  ② 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2,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将酌情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8日上午8:30-10:30,考点设城东小学。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技能测试

  1.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

  2.技能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地点为城东小学。测试内容为即兴弹唱(占30%)、舞蹈(占25%)、创编故事(占25%)、简笔绘画(占20%),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四)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按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若有放弃,是否递补由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2019届毕业生需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本次招聘需公开的信息将在庆元县政府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 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8-6122610

2018年庆元县公开招聘学前教育待聘教师报名表aaa.xls
文件类型: .xls 9899397c62dbb95528f5f380ea073927.xls (30.50 KB)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